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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你不知道的講座:智財局封不了網,換文化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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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適逢金曲獎25周年,主辦單位文化部在華山文創園區舉辦一系列國際論壇講座,其中「數位影音網路邊境管制」這個講座,相關議題可以回溯到去年五月智慧財產局研擬封鎖境外侵權網站的事件,當時智財局的做法引起網路輿論大加撻伐,被認為是台灣版的「SOPA」或是「防火長城」,政府只照顧權利人,卻與網路自由相違背,最終智財局宣布政策轉彎,不再推動封鎖境外侵權網站。事隔一年,文化部在金曲獎頒獎典禮前舉辦的相關論壇,又重起「數位影音網路邊境管制」之議,智財局放棄的政策,轉個彎文化部難道打算舊案重提嗎?

整個論壇由 RIT 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原IFPI)承辦,引言人為該基金會執行長李瑞斌,受邀來賓包括RIT董事長張耕宇、台灣國際影視基金會執行長楊泰順、IFPI亞洲區總裁洪偉典,都是去年推動智財局封網法案的壓力團體,IFPI洪總裁還在會中發表了該組織於全球推動網路邊境管制的成效報告,其他來賓除了智財權研究學者著作權筆記公益網站主持人章忠信依法論法外,對網路邊境管制持疑慮意見的僅邀請台灣數位文化協會理事長商台玉一人與會。

螢幕快照 2014-06-27 上午4.26.20

RIT官網上寫著拒絕境外盜版網站入侵。(截圖自RIT)

唯一為網路自由發聲的商台玉希望與會者站在產業結構的角度,去審視網路邊境管制被推動的不合理,連美國這樣的影視音產品輸出大國,SOPA( 禁止網路盜版法案)跟PIPA( 保護知識產權法案) 都無法通過,而相對美國,特別是影視產業,台灣根本是輸入國,輸出國保護智財權還有道理,輸入國卻推動向境外的網站採取封鎖行動,犧牲境內網路自由保護境外智財權輸入大國的權益,權利保護嚴重失衡外,更何況台灣網路影視產業相對不健全,在有線頻道獨大且缺乏網路影音平台的現況下,過度的邊境管制恐怕會更扼殺產業的發展。且台灣保護智財權傾向訴諸刑法,本來就比國際慣用民事訴訟,對侵權的消費者更具嚇阻的力量,選擇對立處理也不利粉絲經營,過度保護智財權讓粉絲再創作的熱情受到侵權的心理壓力,對產業發展到底是好是壞也值得業者深思,並舉例美國Lady Gaga、韓國PSY這兩位在數位時代善用網路力量行銷的藝人,從Youtube可以看到除了他們歌曲的點閱高達數億到數十億外,搜尋關鍵字parody(滑稽模仿),每一個視頻不是上千萬就是百萬點閱,歌迷再創作的作品,協助歌手擴散全球受歡迎的程度是功不可沒的,所以網路邊境管制結果到底對產業發展是得還是失,也提醒業者思考。

RIT董事長也是福茂唱片總經理張耕宇回應,認為台灣出品的歌曲占華人圈百分之八十以上,音樂人因為盜版的關係,回收只有不到十分之一,利益被嚴重侵害,認為網路上的音樂是商品而非資訊,不屬網路自由的範疇,大家已經養成在網路上聽音樂的習慣,但這中間有90%的人沒有付錢,他們覺得既然有免費的可以使用,為什麼要來付錢呢?這才是產業現況艱困的原因。所以若不對網路做規範,對消費者或業者都是傷害,因為不會有人再提供好的內容。

另外,章忠信教授也發表他的看法,認為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是要保護所有人的權利,其中包括著作權人與公眾,著作權人代表私權,和公眾利益間,著作權法如何在兩者間保持均衡是很重要的,而邊境管制卻會讓兩者失衡。

配合金曲獎,文化部具名主辦而由RIT承辦這個國際論壇,代表文化部傾向推動設立邊境管制的意思嗎?文化部似乎更應該扮演居中平衡產業與消費者雙方利益的角色,現在卻直接邀請壓力團體來主導甚至是宣導網路邊境管制議題,向權利所有人傾斜而無視網路自由的作法,是此次活動令人感到遺憾之處。

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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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現任娛樂重擊執行主編,厭惡拍片時哩哩摳摳的一切而離開電影圈,但繞一圈後又莫名其妙以另一種方式回到相關產業。現在期許網路及科技能改變這個讓人又愛又恨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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