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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流音樂的再思考:誰搬走了那塊乳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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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灣與 LimeWire,或者台灣人熟悉的天馬音樂網、電驢與 Foxy⋯⋯等,若你對上述這些名字都知之甚詳,沒關係,年少無知,孰能無過?在那個 BT 與 P2P 軟體盛行的年代,你的播放器裡總會有幾首叫做「02.野人花園 – 蠆薨焢佇」之類的亂碼歌曲,甚至你就是那群拔主機翻牆烙跑的學生之一(註1)。

音樂產業在當年因為盜版失血多少,可能有待商榷,不過近幾年「使用者付費」觀念的逐漸普及下,肯定比過去好上許多,以台灣為例:根據文策院 2020 年的調查(註2),台灣超過九成民眾有聆聽音樂的習慣,其中透過「訂閱付費影音串流平台」方式來聆聽音樂的人佔了 21.8%;而無論以何種方式,願意付費聆聽音樂者的比例則佔了 40.6%——雖然「免費仔」依然佔了半數以上,但音樂產業確實多了一條將創作內容轉為收益的管道。

但這條管道究竟暢行無阻,或其實窒礙難行?在此先粗略地介紹幾種付費串流音樂平台,與版權所有人間常見的分潤機制:

  1. Pro-Rata(點播/播放比例制):假設訂閱某平台的月租費為 150 元新台幣(下同),而該月共有一萬人訂閱,那麼版權所有人在當月所能分得的金額,便是共同從這 150 萬元中分享:你的作品被點播的次數越高,就能從這 150 萬元中分得越多錢。依此類推,若當月有個重磅藝人發行作品,佔了該平台 80% 的點閱次數,那麼其他人就只能從剩下的 20% 裡分錢,對大公司或巨星來說是相對有利的分潤機制。
  2. User-Centric(使用者中心制):顧名思義,User-Centric 關注的是個別訂戶的播放比例。若你是 A 藝人的狂粉,當月就只聽他的歌,別的通通不聽,那麼理論上他能得到你付出的月租費 100% 的分潤(當然,得先扣除平台、版權公司等單位的費用)。我們可以推論,User-Centric 比起 Pro-Rata,對於小眾創作者較為有利。

其他:上述可說是現行最為普遍的兩種制度,其他機制則因各平台的政策有著些許不同:如 SoundCloud 提出的「Fan-powered Royalties」,宣稱會將廣告收入與訂閱費用實際地轉化為版權所有人的利潤;或者其餘平台將廣告曝光、訂閱費用與點播次數/時數攪在一塊的「混合型」制度,茲不贅述。

疫情時期,音樂產業的主力收入,也就是現場演出可說是幾近停擺,在家就能聽的串流音樂日益壯大。版權所有人們開始對這些「串流巨獸」(Spotify 在 2021 年 Q1 公布訂閱戶突破了 1.5 億人大關)們提出不滿,在英國甚至上升至了國會層級。議員的報告中指出(註3):光是 2020 年,串流音樂就為英國賺進一億英鎊,與之相對,版權所有人獲得的報酬卻只有其中的 13%,政府是否該開始思考 Pro-Rata 這種「一大鍋粥」(one big pot),卻僧多粥少之外的可能性了——例如前述看似較為公平的 User-Centric,或所謂的 Fan-Powered 制?

音樂產業媒體 Music Business Worldwide 的創辦人 Tim Ingham 認為事情沒有如此單純:「根據德勤(Deloitte)近來的產業調查預測,若將 User-Centric 這套照搬到法國,某些曲風版權所有人的收入會得到提升,例如古典與爵士;反之,饒舌與嘻哈的收入則會分別下降 21% 與 19%。」(註4)Ingham 在文末也無法提出解答,目前沒有一種「萬能」的分潤機制可以讓所有人(平台、唱片公司與版權所有人)雨露均霑,在迷宮深處的乳酪就只有一塊,切完就沒了。不過這場關於分潤機制的論戰,多少還是在迷宮裡敲出了一方裂口:各個平台都開始注意到,版權所有人藉由串流音樂獲得的利潤簡直是杯水車薪,因此接連地釋出「善意」。

例如 Apple Music 便於 2021 年初宣布,在原有的分潤基礎上,你的音樂每被播放一次,就會提供 0.01 美元的版稅給版權所有人(penny per stream);全球最大的串流音樂平台 Spotify 也不落人後,除了宣布調高廣告收入與訂閱費用的分潤,也在 2021 年 3 月推出了「Loud&Clear」網站,要讓版權所有人明白他們的錢都到哪裡去了。Spotify 更在 2021 年 Q3 宣布,為了給創作者更公平的待遇,直至 2026 年為止,將會回購高達 1 億美元的股份。音樂律師兼分析師 Chris Castle 對此不以為然地表示:「你或許會好奇這些人如何安睡?哦,當然是在比你高級多的床單上高枕無憂——而這都要感謝你的創作與努力,Daniel Ek(Spotify 執行長)甚至認為你還工作得不夠,無法讓他與員工們變得更加富有。」(註5)

賣一本書、一張 CD,抽一次版稅——如此天經地義的事情,在串流音樂的世界裡遠非如此,乳酪上的洞依舊在等人補起。

註1:參閱 Wikipedia〈成功大學MP3事件〉條目。

註2:參閱文策院〈2020 年台灣文化內容消費趨勢調查計畫〉報告,「2020 消費趨勢」音樂一節。

註3:參閱英國國會官網〈串流音樂的經濟〉(Economics of music streaming)質詢報告。

註4:參閱《Rolling Stone》〈隔靴搔癢:串流音樂版稅之爭。〉(The Fight Over Music-Streaming Royalties Misses the Point)一文。

註5:參閱 HYPEBOT〈為了讓創作者得到更為公平的待遇,Spotify 宣布將回購 1 億美元的股份。〉(Spotify announces $1B stock buyback as artists call for fairer compen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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