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最了解音樂圈?誰最有資格寫專欄談音樂圈?回答這問題前,大家別忘了唱片圈數一數二的要角--「藝人」。
Taylor Swift 日前開始在側重金融、商業領域的華爾街日報開設專欄,談社群媒體時代的音樂工業,以自身經驗談如何因應日漸下滑的實體音樂銷售,她保持著樂觀正面的態度,以下為幾個重點:
- twitter成為重要人氣參考指標,與粉絲的互動重要性上升
- 影音平台迫使表演必須更創新,否則人們很容易就看穿你是否已山窮水盡變不出新把戲
- 回歸音樂本質,音樂價值來自作為「有價值的藝術」,必須製作出能感動人的音樂
- 必須不斷驚艷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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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重點看來針針見血,當然也有人提出反駁,但重點在於:不再只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式的呼籲音樂人轉型,從中可看出藝人自身的反省和展望,透過多角度切入,期望能碰撞更多火花。談論影視音產業的專欄或文章,多半出自學者或關心產業的人士,卻鮮見藝人的意見,他們多半於重要時刻較常見(例如最近的著作權法爭議),然而產業內的酸甜滋味、未來方向,有誰比他們位居更核心位置?
以音樂圈為例,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廣泛華語實體音樂雜誌有:《Bark》、《LET’S MUSIC》、《MUZIK》、《COLOR》、《華流》等,其中《Bark》會邀請音樂人撰寫專欄談論產業,其餘多聚焦於樂評、娛樂資訊、專訪等,有些產業討論文章則散落在龐大網路資訊海中,這裡要澄清的是,並非樂評或資訊不重要,但「產業」這項急需被討論的議題常消失在大眾眼中,產業不是一項閉門造車開會討論就能決定的事,除了上到下的推動改革,下到上的意見和支持也是很重要的,如果讀者(或聽眾)不能聽到關於產業更多面項的討論,只能停留在消費者,而非參與者,但音樂(或廣泛的文化產業)是急需大眾參與,或者能說是奠基於大眾的。
阿信去年成為公視董事的重要原因便是他對產業的高度熟悉,我們常只見藝人的歌鶯舞燕,卻時常忽略藝人也能能動的提出意見或想法,「藝」是個高度專業的字,並非鬧鬧緋聞、拍拍照的花瓶,藝人能做的應該比現在可見的更多,也許,我們現在只是低估他們的重要性。
CC BY-SA 2.0 from erismirror
同樣道理除了音樂圈,整個影視音產業都適用,電影圈為例,目前已停刊的《Cue》雜誌曾邀請演員紀培慧與影人對話撰寫專欄,以創作為中心,但仍可見對產業的想像,類似專欄也許可以讓讀者基於對藝人(演員/音樂人)的好感,進而閱讀內容,開始關心產業面,藝人不只賣藝,也能賣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