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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敢叫蕾哈娜、凱蒂佩瑞、酷玩樂團來表演,還得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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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sunshine.patchoulli via photopin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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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娛樂重擊編輯部

某活動單位,想請蕾哈娜凱蒂佩瑞酷玩樂團,做一段七到十分鐘的公開演出,你覺得唱酬大約多少錢?

100萬美金?200萬美金?

有個單位說:「給錢?我們從來沒在給錢的喔!而且以後他們想來唱還得付我錢喔!」

好啦,雖然上面這句話是設計對白,但這真的不是瘋子練蕭話,這件事(可能)真的要發生了。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有內部消息指出,從2015年開始,美國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FL)預計要「出售」超級盃中場秀的表演時間,給他們「屬意」的表演者(不覺得這邏輯很奧妙嗎?)而2015年他們的「買主候選人」,就是上揭三組人馬。(不過,華爾街日報記者求證NFL的發言人時,對方一概表示「不予置評」,也不對人選表示意見,只答:「我們致力於給觀眾帶來最好的表演,合約必須保密,至於2015年的中場秀人選,能公佈時我們自然會公佈。」)

在此得解釋一下超級杯中場秀這回事。台灣觀眾可能不看超級盃球賽(美國一年一度的職業美式足球盛事),但對它90年代開始、華麗盛大的明星中場秀應該都有印象(此前大多起用大學樂隊),例如2012年請來瑪丹娜,2013年請來碧昂絲。這個在超級盃決賽中場休息時間的表演,每年幾乎都是超SSS級巨星的超SSS舞台,從前NFL出面邀請這些巨星,的確是不支付唱酬,但會負擔表演團隊的器材與食宿,平均大約在數百萬美金之譜,由於超級盃中場秀宣傳效果和江湖地位都是又高又硬,所以這些大明星也通常樂於配合。也就是說這裡面有點互敬互重、互相看對方「是個人物」、彼此都以邀得到/受邀為榮的味道在裡面。



(2012年瑪丹娜的超級杯中場秀,扮足12分鐘火力全開)
 


(2013年的碧昂絲)
但更進一步要求候選人「付錢表演」,是否有點⋯⋯我的意思是說,好吧,萬一大家都有意,難道要競標嗎?而變成買賣之後,不是把原本那點「英雄惜英雄」的氣氛都弄壞了嗎?所以華爾街日報同時也引述消息來源,表示這三組藝人聽到這件事時,反應都「相當冷淡」。的確,如果真有這回事,以天王天后的角度來說,萬一江湖上傳出我「付錢登臺」,以後要怎麼做人(即使對方是超級盃)?藝人的身價與地位跟股票一樣常常建立於投資人(觀眾)的預期心理,為了在短期爆發宣傳效果接受這類條件,恐怕是短多長空。

MJ於1993年中場秀上的模樣,那也是他的全盛時期。

MJ於1993年中場秀上的模樣,那也是他的全盛時期。

不過仔細想想,這件事似乎不是無跡可循。去年超級盃中場秀請的是小帥哥 Bruno Mars ,當然不是說他不紅啦,但相較於2012、2013年(更別提中場秀歷史上各粒大顆星——例如1993年麥可傑克森、2004年珍娜傑克森,或2006年Rolling Stone),還不到30歲的 Bruno Mars 相形的確是「嫩」了一點(他也是第一個未滿30歲就登上中場秀舞台的藝人),當時宣佈由他擔任主秀時,也算是爆了個冷門。孰知他雛鳳清於老鳳聲,創下中場秀史上最高收視率,也一舉把 Bruno Mars 推上黃金A咖的路,或許是這件事,忽然讓NFL驚覺:原來中場秀的效果這麼強!這是門好生意啊!


(2014年 Bruno Mars 寫下超級盃中場秀史上最高收視率紀錄)

但NFL窮嗎?當然不。2013年,NFL賺入90億美金(也就是2700億台幣,大約是寮國2013年的全國GDP);2014年,超級盃廣告時段每30秒要價400萬美元(也就是一億兩千萬台幣。把這些鈔票堆起來燒恐怕都沒辦法在30秒內燒完),更重要的是,超級盃的中場秀其實是獲得百事可樂冠名贊助的,(所以它的官方全稱應是「超級盃百事可樂中場秀」),雖說開源節流在商言商,但每一分鐘都要榨出油來,好像是有點那個⋯⋯再進一步說,如果真是這種條件,中場秀未來會邀到、能邀到什麼樣的人選?我雖不看美式足球賽事,但現在非常好奇:明年(2015)二月一日的超級盃決賽,全球觀眾到底會看到誰上台呢?(不過我猜,蕾哈娜、凱蒂佩瑞或酷玩,在這個新聞出來後,恐怕都不太可能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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