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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ykee專欄/各位大大,救救中二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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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Danny PiG via photopin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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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以前好喜歡馬念先那首調侃台灣 Hip-Hop 俗艷現象的《拉高你的褲襠》,尤其被當中一句「我的音樂是用聽的/你的音樂是用看的」打到,於是行經  PLUSH、TU、Room18 等處總有一股科科感。然當年我也是少不經事,即一種逢「主流」必罵、遇「另類」必嗨,凡事以「地下」為最高指導原則的 Underground 中二生

以我自己於中二長期留級的經驗來回想的話(現在仍不知道中三了沒),的確是挾著一股不知打哪(CD裡?)來的自信,推薦自己喜歡的音樂給他人。而今日憶起這推薦的過程,比起分享喜歡的事物,卻是更有一種類傳銷的心理狀態:「因為我花了很多錢投資,我知道哪些是好的,所以你得聽我的。」幸賴家中CD 藏量並不多至可拿來獲取大拇哥數量的程度,最終沒能成為經常在各式講座或活動頻頻分享自己數年不變的 TOP 10,或是在自己的社群媒體上需要討拍時可收到一呼四應之效的某些藍鑽級大大們。

但其實傳直銷這種東西,如果你信得過(比方說對方是熟人)的話,倒也不是不能買單,只要他不是傷身或唬爛,給朋友做個業績也無妨,真要經營個人事業亦有可能,畢竟商品有形,清楚客觀不違法即可;然而介紹與評論音樂,用膝蓋的膝蓋去想都知道極為主觀,主觀之事若僅存著一種思考方式,那就是比投票時蓋錯候選人還要糟的事了。

為什麼這件事這麼糟呢?投票時蓋錯了人,你可以發動罷免;但你如果因為不客觀的一篇評論,誤聽(或誤拒聽)了一張專輯,那可不是「啊那我再重聽就好」這麼簡單:因為那代表著從一開始,你就根本沒去思考你想要聽什麼。這點最危險。

我中二期最大的問題就是,我會一邊看樂評一邊聽專輯,但樂評真的沒有客觀這種事。所以我覺得這是很危險的事情。危險何在?乃本地音樂撰寫常以菁英主義態度行文也。你聽你讀,你懂了,似乎。音樂與文字同時具有感染力,若你自己不去想「我真的喜歡這個作品嗎」,那文字裡所灌輸的一種獨特的優越感,就會慢慢地侵蝕掉你對音樂最單純的喜好

另外還有一種近年的音樂文字趨勢,就是經常嵌入社會學語法,尤其特別鍾愛抗爭、民主、兩性或平權等議題。當然能從音樂去切入這個面向是很好的,只是如果今天這些議題不是現下的顯學,那我就沒有什麼意見;若是大家都在談那你也跟著寫,譁眾取寵不老實事小,對於中二文青造成揠苗助長的情況才事大。

不難想像,「也想成為那樣評論音樂的人」,在容易播種的中二期男女心中遍地開出太腸花。於是你見到的音樂文字愈來愈多,這很棒;而文筆愈來愈像,這很 X。

結果便是不少台灣樂評文字對於專輯或單曲的敘述方式,有一種回到聯考時代寫作文拿高分的準則。Post-Rock、Folk、Indie-Pop 各有各的標準步伐,照著寫就是拿高分好棒棒。這些還算有做功課的,君不見大量音樂部落客通篇都是「英搖」、「後搖」等未來即將編入教育部高級中學音樂教科書的開架名詞文章。身為一個關注教育的父親,我現在很少看到有人在介紹專門給學童或幼童啓蒙的流行音樂(說好不許提《Let it go》 喔)。雖然前陣子大家討論韓國音樂教育的遠見都很起勁,但是在台灣寫音樂文字的人可能覺得寫給寶寶這不酷。但沒關係,長期就讀中二的我可以理解。

通篇一直提到中二,真是對不起青春!其實我不太覺得中二有什麼不對,大家都當過白目的初生之犢,如海綿般吸收的心情總是急於想要揮發,深怕身旁的人不知道,我自己也這樣過了好久。

但重點還是今日貴為圈中大大的許多前輩。那些看似剔透的文字,有多少是照本宣科、只為滿足自己的贗品,也只有下筆的人知道。若是做著真心喜歡的事,真的可以不用在乎自己是不是領域裡的大大。就像如果你自己知道你很愛你的孩子,你會去跟別人比較誰比較愛你的小孩嗎?

關於作者

Spykee,1981 年生,曾任滾石唱片宣傳、THE WALL MUSIC 活動企劃、Hinoter 映樂誌專欄作者。學生時代短暫玩團之後於傳奇舞場 Spin 開啓 Club DJ 生涯,後自創派對品牌「DANCE ROCK TAIPEI」至今,目前同時經營獨立音樂商店「2manyminds 貳樂號音樂選貨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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